
作者简介:
翟元斌 抚顺市雷锋精神研究所创始所长、雷锋杂志主要创办人之一、央视融媒跟着庄仕华学雷锋栏目中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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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与雷锋关联度较高的杂志刊发了《像雷锋那样热爱生命》一文(以下简称《热爱生命》),以一名少女从高楼坠亡的惨剧为叙事引子,勾连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由此引出"带兵人应如何引导官兵正确认识和对待生命"的话题,最终落脚于"热爱生命"四个字。文章试图以雷锋精神回应青少年心理危机与官兵思想教育问题,其现实关切或许值得肯定,但细读全文,从立论前提到论证逻辑,从精神实质的把握到具体场景的运用,均存在明显的学理缺陷与理论牵强。作为长期从事雷锋精神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深感有必要就此展开系统的学理辨析,以正视听。
一、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必须遵循规范性与学理性的统一
雷锋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精心培育、树立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精神旗帜,其内涵是丰富、系统且具有内在逻辑自洽性的,绝非几个标签化的短语所能概括。宣传弘扬雷锋精神,首要的理论前提是准确、全面、规范地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而不能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对宣传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
雷锋的生死观,是建立在对共产主义坚定信仰基础上的宏大精神命题,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价值导向性。雷锋在日记中明确写道:"人生总有一死,有的轻如鸿毛,有的重如泰山。我觉得一个革命者活着就应该把毕生精力和整个生命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全部献出。"这一论述直接承继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的经典论断,将个体的生死抉择置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宏大坐标系中加以审视。在入党那天的日记中,他进一步表示:"为了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幸福,哪怕高山、大海、巨川,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就是入火海进刀山,我甘心情愿,头断骨粉,身红心赤,永远不变。"
由此可见,雷锋的生死观至少包含以下三个不可分割的层面:一是以共产主义信仰为价值根基,二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旨归,三是以自我牺牲为精神底色。三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具有内在逻辑自洽性的思想体系。
《热爱生命》一文开篇引用了雷锋的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确实是雷锋生死观的重要表述,蕴含着深刻的价值辩证法:有限与无限、个体与人民、短暂与永恒之间的辩证统一。然而,问题在于,这篇文章仅仅截取了这句话中"生命是有限的"这一表层含义,便顺势滑向了"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一般性劝诫,而完全剥离了这句话的核心——"为人民服务"这一价值旨归。从学理上讲,这属于典型的断章取义——有选择地摘取有利于己说的一面,而忽略其精神实质与理论内核。这种做法违背了对经典论述进行完整把握、系统阐释的基本原则。
全面、辩证地把握雷锋的生死观,必须看到:雷锋所说的"有限的生命",指向的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长度,而是个体在为人民服务这一无限事业中的历史定位与价值坐标。雷锋珍惜生命,是因为他认为"生命属于党和人民",要"使每一分钟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实现生命的价值"。换言之,雷锋的"珍惜生命"是一种以信仰为驱动、以奉献为路径、以人民为归旨的价值实践,与庸俗意义上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存在本质区别。如果抽掉"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价值,仅仅留下"珍惜生命"的外壳,那雷锋精神就不再是雷锋精神了——它被从其赖以成立的政治信仰与价值体系中连根拔起,降格为一句毫无精神特质的泛泛之谈。
二、从少女轻生惨剧导入雷锋精神:情境错位与逻辑断裂
《热爱生命》一文的第二个重大问题,在于其开篇的叙事方式和论证切入点。
文章这样开头:"2010年的一个清晨……一名身着白色睡衣的女生从天而降,重重砸在我面前的水泥路面上……那张宛如碎鸡蛋壳般的脸……虽然十数载过去了,但始终是我心中难以抹去的阴影。"接着笔锋一转,联系到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由此引出"我们应该怎样引导官兵正确认识和对待生命"的思考。这一叙述方式存在多层面的学理与伦理问题。
其一,对逝者的尊严缺乏基本尊重,有违叙事伦理。一名年轻女性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生命,这是一起深刻的社会悲剧,其背后往往交织着家庭教育缺失、学业竞争压力、心理健康干预机制滞后等多重结构性因素。对逝者最基本的尊重,是审慎地审视悲剧背后的社会成因,以严肃的态度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将她坠亡的惨烈细节——"碎鸡蛋壳般的脸庞""缓缓漫出的血泊"——作为文章的"悬念式"开头,更不是将这起悲剧迅速转化为精神教育的叙事引子。逝者的生命不是论证素材,血泊不是修辞工具。将他人的惨死化为文章的开场白,在叙事伦理上是不适宜的,在学理上也是轻率的。
其二,从"少女轻生"到"雷锋精神"的逻辑跳跃完全无法成立,犯了范畴混同的错误。少女轻生是一个涉及心理健康、个体处境、社会支持系统等多重因素交织的复杂问题,属于心理学与社会学交叉研究的范畴。雷锋的生死观回答的则是"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一价值判断问题——"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核心在于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和献身,属于政治哲学与价值论的范畴。二者虽然都涉及"生命"这一议题,但属于完全不同的理论层面和问题域。《热爱生命》一文将二者强行嫁接,隐含的逻辑似乎是:雷锋珍惜生命,所以我们也应该珍惜生命,所以不应该轻生。这个三段论看似成立,实则犯了偷换概念的根本错误。雷锋"珍惜生命"的内涵是"珍惜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机会",是一种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其精神动力来自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而劝阻轻生需要的是心理疏导、情感支持、专业干预,属于心理健康教育的技术层面。把雷锋的"珍惜生命"直接等同于"不要自杀",是把一个崇高的精神命题降格为一条普通的生活劝诫,在学理上是说不通的。
其三,以"带兵"语境套用少女轻生事件,存在严重的场景错位。文章的写作对象是部队官兵,讨论的是"带兵人如何引导官兵认识生命"。少女轻生事件发生在大学校园,与部队官兵的心理状况、面临压力的性质、所处组织环境均有本质不同。部队官兵身处高度组织化的军事集体中,其心理调适与生命教育有着自身的制度保障与理论框架;大学校园中的心理危机则更多与个体成长、学业竞争、家庭关系等因素相关。文章用一个大学女生坠楼的案例来导入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话题,在场景上完全错位,不仅缺乏论证上的内在必要性,更可能因为情境的不适配而削弱文章的说服力。
三、滥用雷锋精神的深层危害:消解政治性、稀释崇高性、削弱严肃性
《热爱生命》一文最值得警惕的深层问题,在于它所代表的一种倾向:将雷锋精神泛化、标签化、工具化,在各种场合随意套用,使其沦为一种"万能的精神添加剂"。这种倾向的危害,绝非仅仅是某一篇文章的写作质量问题,而是关乎雷锋精神能否在新时代保持其理论纯洁性与实践引领力的重大问题。
(一)消解雷锋精神的政治性
雷锋精神的核心是共产主义精神,这一政治属性是雷锋精神的本质规定性,而非可有可无的附加标签。雷锋在日记中反复强调:"我活着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而斗争。"他的生死观、价值观、人生观,无一不是建立在这一政治信仰之上的。雷锋"死为人民死"的态度,"决不是一时的革命激情,而是把实现共产主义当作自己的崇高理想和信念,自觉地把生命与这一奋斗目标联系起来"。可以说,共产主义信仰构成了雷锋精神不可剥离的政治底色与理论根基。
然而,《热爱生命》一文虽然引用了雷锋的只言片语,但通篇的论证方向却是去政治化的。"热爱意味着尊重""热爱意味着珍惜""热爱意味着成就"——这三个小标题下的内容,讲的是心理学上的"接纳不完美"、时间管理上的"珍惜时光"、情感层面的"牵挂陪伴"。这些内容本身没有错,在各自的理论领域中也具有合理性,但它们与雷锋精神的核心——共产主义信仰和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追求——几乎没有实质性的理论关联。当雷锋精神被泛化为一般的"正能量""热爱生活"时,它的政治属性就被悄然抽空了。一个失去政治内核的雷锋精神,不再是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的精神旗帜,而沦为一句空洞的、可以去填充任何内容的口号。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在"弘扬"雷锋精神,实质上是在"消解"雷锋精神——以一种看似温和的方式,将一个具有鲜明政治立场的崇高精神,置换为一个面目模糊的"正能量"符号。
(二)稀释雷锋精神的崇高性
雷锋精神之所以感人至深、历久弥新,正在于它的崇高——一个普通战士,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近乎纯粹的信念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甚至不惜献出年轻的生命。这种崇高性不是外在于雷锋精神的修饰语,而是其内在精神品质的集中体现,具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和价值引领力。
然而,崇高性的维持,有赖于对其精神实质的尊重与对其适用边界的自觉把握。当雷锋精神被频繁套用于劝人珍惜生命、劝人积极向上、劝人热爱生活等日常化场景时,崇高性便在一次次的降格使用中被逐渐稀释了。《热爱生命》一文将雷锋"甘愿做为民奉献的傻子"的崇高献身精神,等同于"当一个真心爱兵的'傻子'"的日常带兵态度;将雷锋"头断骨粉,身红心赤,永远不变"的坚贞信仰,淡化为"生活中还有无数快乐值得珍惜"的朴素感悟。这种等量齐观,在学理上是一种范畴错误——将政治信仰层面的精神品质降格为日常生活层面的处世态度,本身就是对崇高性的消解。
正如一枚勋章如果逢人便发,便不再是荣誉的象征,而是沦为无意义的装饰;一种精神如果随处套用,便不再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而逐渐演变为令人麻木的陈词滥调。《热爱生命》一文引用罗曼·罗兰"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来诠释雷锋精神,表面上看颇有文采,但细加辨析,罗曼·罗兰所言是一种个人化的生活哲学与处世态度,而雷锋精神所承载的是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政治信仰与集体主义精神。将二者混为一谈,恰恰模糊了雷锋精神独特而崇高的精神特质,在理论上是缺乏严谨性的。
(三)削弱雷锋精神的严肃性
通观《热爱生命》全文,其行文方式是将大量与雷锋精神并无直接关联的内容——阿德勒心理学、蝴蝶效应、郑渊洁童话、汶川地震中母亲遗言、农民工地铁席地而坐、明星做公益——统统装进"热爱生命"的叙事框架,再贴上雷锋精神的标签。这种"拼盘式"写作,从方法论上讲,是一种典型的论证松散——论据与论题之间缺乏必然的逻辑联系,论证过程呈现出明显的随意性和碎片化特征。在这种写作方式下,雷锋精神成了一种可以随时拿来、随时用上的装饰品,而非一个需要严肃对待、深入理解、准确阐释的思想体系。
从传播效果的角度审视,当读者看到雷锋精神被如此泛化地套用时,不会认为雷锋精神更有亲和力,而会认为宣传者缺乏严肃性和专业素养。长此以往,雷锋精神的宣传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引发读者的逆反心理——"什么都能扯到雷锋精神,还有什么是真的?"这恰恰是对雷锋精神最大的伤害。严肃的理论宣传,要求论据与论题之间建立严密的逻辑链条,要求对所论对象的内涵与边界有清晰的自觉把握,而非以一种"拉郎配"的方式将不相关的内容强行捆绑到雷锋精神之上。
四、正确路径:以雷锋精神引导官兵认识生命的价值
指出《热爱生命》一文的问题,并非否定雷锋精神在官兵生命教育中的指导意义,而是强调必须准确把握雷锋精神的精神实质,找到理论阐发与实践应用的恰当切入方式。雷锋的生死观对当代官兵的生命教育,至少在以下三个维度具有切实而深刻的指导价值。
其一,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这是雷锋生命观的价值论基础。雷锋说"生为人民生",他的生命实践深刻昭示:一个有意义的生命,是融入集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生命。引导官兵认识生命的价值,不能简单化地诉诸"活着就有意义"的抽象说教,而应当帮助他们确立"为谁而活、为何而活"的价值坐标。这一价值坐标的确立,是雷锋精神对当代生命教育最根本的理论贡献。
其二,珍惜生命就是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这是雷锋生命观的方法论指引。雷锋珍惜生命的每一分钟,是因为他把每一分钟都视为为人民服务的时间。他告诫自己"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因为他认为生命属于党和人民。这种珍惜,不是消极苟安式的自我保全,而是使命担当式的积极进取——是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自觉,将个体生命的有限时光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无限事业中去。将这一精神实质引入官兵生命教育,有助于引导官兵将对个体生命的珍惜升华为对使命责任的担当。
其三,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生命的升华——这是雷锋生命观的境界论指向。雷锋的生命虽然短暂——仅22岁——但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生的平凡,死的平凡",却"在亿万人们心中获得了永生"。这深刻揭示了一条人生真理: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而在于深度与厚度;不在于个体享受了什么,而在于为他人、为人民贡献了什么。这一精神境界,对于引导官兵超越个体主义生命观、树立集体主义与奉献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启示意义。
上述三个维度的启示,与《热爱生命》一文所宣扬的那种去政治化的、泛泛而谈的"热爱生命",有着根本性的理论分野:前者以共产主义信仰为根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与精神深度;后者抽空了雷锋精神的政治内核与价值实质,将其降格为一种面目模糊的"正能量"话语,在实践中难以产生真正的教育效果。
结语
从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的高度审视,雷锋精神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精神生产实践的标志性成果。它诞生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凝结着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集体认同与价值自觉,"已成为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旗帜"。
作为一项具有高度理论自洽性和实践引领力的精神遗产,雷锋精神的传承与弘扬,不仅是一项宣传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理论事业——它要求传播者具备相应的理论素养与学术自觉,以敬畏之心对待其精神实质,以严谨之态把握其理论边界。敬畏,意味着不扭曲其政治底色、不矮化其崇高品格、不泛化其适用范围、不消费其象征资本;严谨,意味着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规范运用其理论内涵,自觉维护其概念的确定性与内涵的纯粹性。
雷锋的生死观,是一个以共产主义信仰为价值根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旨归、以自我牺牲为精神底色的完整思想体系。它以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与为人民服务事业的无限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为理论支点,深刻回答了"人为什么而活"这一根本性的价值论命题。这一思想体系内含着价值论、方法论与境界论三个有机统一的层面:在价值论层面确立了"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的根本价值取向,在方法论层面指出了"把有限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之中"的实践路径,在境界论层面达到了"生的平凡、死的平凡,却在亿万人们心中获得永生"的精神高度。我们要做的,是全面、准确、规范地理解和传播这一思想体系的本真面貌,让雷锋的生死观以其应有的庄严与力量走进官兵心灵,而不是将其肢解、降格后塞进一个又一个与其本质不相匹配的叙事框架之中。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雷锋精神的时代生命力,恰恰在于其核心内涵的稳定性与阐释方式的时代性的辩证统一。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应当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既要回到雷锋精神的经典文本与历史语境中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反对以断章取义的方式将其从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剥离出来;又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回应新时代的现实关切,以严密的学理逻辑和扎实的话语建构赋予其新的时代表达,反对以随意比附的方式消解其理论的严肃性与概念的确切性。具体而言:应当坚持全面准确的原则,反对断章取义——不能用雷锋精神去套用不属于其问题域的议题,更不能以"弘扬"之名行"消解"之实;应当坚持尊重精神实质的原则,反对工具化滥用——不能把雷锋精神当作什么都能往里装的万能筐;应当坚持理论自觉的原则,反对随意比附——不能以貌似相关的表面联系取代实质性的理论阐发,更不能以"通俗化"为借口模糊其政治属性与价值边界。
唯有如此,雷锋精神才能在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互动中焕发出真正的感召力与生命力,而不会在一次又一次的"创造性发挥"中被消解为空洞的符号,始终作为中国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和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与道德准则的旗帜,照亮一代又一代人砥砺前行的道路。
附:《热爱生命》原文
